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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2号(关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、吉祥物海关保护备案情况)
 

2006-06-02

 

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最近就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、吉祥物向海关总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并已获海关总署核准。现将备案情况公布如下:

权利人: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

权利名称:1.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(见附件1) 2.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(见附件2)

  未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,海关根据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 1.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

2.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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